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立法工作 > 正文

保障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

发布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过去一年,服务保障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有哪些主要经验和做法?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王翔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保障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既有利于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又能让立法更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王翔介绍,一年以来,有以下主要经验和做法:一是,服务保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律案。2024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修订后的国务院组织法。按照立法法规定,会前组织代表集体研读草案,会议期间通过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深入审议讨论,充分凝聚立法共识。二是,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办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在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时,积极采纳体现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对代表参加常委会列席代表座谈会、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参加专题调研等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强与代表全过程、多方位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参加起草、论证、评估、备案审查等各环节立法活动,以及立法技术规范修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立法工作。202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邀请参加立法调研、座谈、评估多种方式,联系全国人大代表590余人次。四是,结合此次代表法修改,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拓展、深化代表参与立法广度、深度的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2/t20241219_4416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