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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0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2024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南昌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江西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江西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江西省202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江西省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其他。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11/28/0207128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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