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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核电厂二期工程用海获国务院批准

发布时间:2023-10-2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近日,漳州核电厂二期工程用海获国务院批准,用海面积72.7139公顷,为福建省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据了解,漳州核电规划建设8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其中,6台机组已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1、2号机组)项目用海于2020年4月获国务院批准,获批用海面积743.3474公顷;本次获批的为二期工程(3、4号机组),获批用海面积72.7139公顷,其中运营期用海面积68.9279公顷、施工期用海3.7860公顷。

  漳州核电是福建省重中之重项目,在项目用海报批过程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做好项目用海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成立工作专班,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在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全力助推项目报批。二期工程用海的顺利获批,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有力推进项目整体实施进度。

  目前,漳州核电厂正在紧张有序建设中,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本次项目用海获批为契机,持续跟进,做好项目用海要素保障的同时,督促指导业主依法依规用海。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8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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