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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前,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辽源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辽源市政府及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同与会人员座谈交流,对深入推进实施贯彻“一法一例”提出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落实中央和省促进中小企业的各项政策,纾解中小企业困难,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引导中小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信用建设、融资需求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支持。要依法开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其特点和原因,抓住要害和关键,提出务实管用的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方式方法,围绕检查方案明确的重点内容,认真听取企业和各方面的意见。要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严格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解决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需求、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汽贸小镇红星美凯龙辽源商场项目和国贸城会展中心项目现场、西安区喜糖酒店、亿达碳业有限公司、东辽县溪德牧业有限公司、东辽县粮全其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地,检查政府落实相关惠企政策及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创新等方面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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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szrd/202306/t20230627_8730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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