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时评 > 正文

人大时评丨弘扬跨越时空的“照金精神”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开栏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巨大优势和功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丰富民主形式,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三秦大地的民主之路越走越通畅,越走越宽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立法、监督、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讴歌人大代表为民发声,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民声报》开辟《人大时评》栏目,旨在反映我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助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这天,陕西省铜川市的照金红色小镇,参观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和薛家寨革命旧址的人民群众络绎不绝。人们在这里穿越时光隧道,感悟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心为党、矢志不移、筚路蓝缕,创建我国北方第一个山区革命根据地的光辉历程。“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这里孕育了“忠诚于党的坚定信念,顽强斗争的英雄气概,扎根群众的工作作风”的照金精神,承载着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光荣使命,也是当前凝心聚力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截至2021年底,以照金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旧址参观学习的人民群众每年百万人次以上。为了弘扬照金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为革命旧址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时间定格在2015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照金镇考察时指出,以照金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要加强对革命根据地历史的研究,总结历史经验,更好发扬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该法为铜川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地方立法保护革命旧址提供了有力的遵循。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的根本要求,明确这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加强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铜川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探索,结合铜川实际,抽调各方面人员,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经2021年8月26日铜川市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正式施行。

  《条例》对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界定清晰;提出统一规划、分级保护、合理利用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应将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加强革命旧址的日常监管,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照金革命旧址利用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加强红色景区、景点建设,开发、推广相应的旅游产品,增加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等内容,使条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共5章41条,条款表述简洁明了、用语规范;结构划分合理,逻辑结构清晰,形成具有内在联系、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

  铜川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赓续红色血脉,铭记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照金精神。《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利用革命旧址奠定了法治基石,铜川市陕甘边根据地照金革命旧址因得到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而焕发新的生机,在促进红色旅游经济发展的同时,发挥了爱国主义和党史教育作用,传承革命精神,取得了良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效果,助推了铜川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ssps/13800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