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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制:让执法检查‘“利剑”更准更锋利

发布时间:2022-05-08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人大网

  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如何在常规工作中突破创新,让执法检查这把“利剑”更准、更锋利,是新时代各级人大面临的新课题。

  执法检查不同于视察、调研等,必须聚焦相应的法律条文,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是较为精准化的一种监督模式。但作为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方式,在现实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在以往的执法检查中,有的地方将依法监督变成评功摆好,提出的审议意见大而化之,浮于表面、避重就轻,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有的审议意见中问题和法条没有逐一对应,基本上是“两张皮”,让执法检查“剑走偏锋”,等等。最终的监督结果也是文来文往,缺乏刚性约束,难免让人感觉执法检查就是“纸上监督”。

  评功摆好不是“法律巡视”的价值追求。执法检查就是要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让法律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栗战书委员长曾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要求,要体现和坚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监督必须有力度的原则,避免出现检查、监督中“粗、宽、松、软”的问题。他指出,人大执法检查不同于调研视察,也不同于其它检查,而是从法律出发,看法律是否落实、是否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在“大场景”中寻求“小切口”,有针对性地确定问题清单,实现人大监督“吹糠见米”、对症下药之效果。

  笔者认为,实行“问题清单制”即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法律法规条款一条一条列出来,形成具体的问题整改清单,交“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办理,并以此为依据开展跟踪问效,确保相关问题逐项整改到位。简而言之,就是推行一张清单盯到底,用一张问题清单串联起人大监督的各个环节,“以小搏大”全面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人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是关键一环,但重中之重是在解决问题上画句号。一次执法检查可能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面上共性的,有的是点上个性的,有的现实能够解决,有的需纳入规划逐步解决。“问题清单制”的实行要根据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将应该解决的事项分为“马上办”和“逐步办”两大类,审议意见重点对“马上办”的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也对“逐步办”的事项及时反馈办理单位要求制定解决计划。当然,仅提出办理要求还不行,人大监督还须换位思考,既要“把脉”也要“开方”,提出实打实的整改清单,以菜单式、表格化方式进行反馈。

  在对“问题清单制”的监督落实上,要坚持工作项目化、意见清单化、监督组团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这过程中,要注重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叠加运用询问、测评等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最优化,起到“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作用。测评是人大监督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根据“问题清单制”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问题逐一汇报办理过程和公布办理结果,并在会上对其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启动审议表决程序,表决未通过的,将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跟踪监督问效力度。

  人大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制”的实行,不仅可以强化被监督部门的人大意识、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也能够改变过去人大监督中存在的“雷声大,雨点小”“轰轰烈烈开始,悄无声息结束”的监督软化现象。各地要不断深化完善以“问题清单制”推进人大全链条监督的创新做法,并将其固化为法规制度,形成问题清单监督常态长效机制,努力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切实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推每一项法律法规条款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钱振华

  编辑|朱苗 成鑫

  来源|人民与权力杂志 https://mp.weixin.qq.com/s/5DNwBu_VP91nXMYoOSvzOA


原文链接:http://www.ccpc.cq.cn/article?id=28558632169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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